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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长护险专题研究(下)——深度解析,重点城市长护险制度的演变 2021-08-16


定义: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简称“长护险”),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长护险自2016年7月在全国正式推行试点,首批试点城市已经探索发展五年及以上,并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政策及服务体系。本文和睿将聚焦上海、广州、青岛,重点介绍各城市长护险政策的发展与演变。



° 上海篇


2016年,上海成为全国首批长护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并正式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于2017年在徐汇、普陀、金山先行试点,2018年扩大至全市,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策略,上海长护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服务体系、评估体系明显优化,在异地结算上也做出了新的尝试。


(资料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1. 服务体系深化: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增社区日间照护服务形式


试点期间,上海市长护险服务形式包括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和住院医疗护理,从支付标准、报销比例上来看,上海长护险相对更侧重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保障。同时,政策在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层面,通过现金补贴或增加服务时长的措施,对5-6级重度失能参保人员的居家照护做出了倾斜。详见下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民政局官网)


2020年5月,上海市为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将社区日间照护服务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面向评估等级为二级到四级的中度失能长者,规定日间照护30元/天的支付标准,以及85%的长护险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做了进一步的延伸。


(资料来源:上海市民政局官网)


2. 评估体系优化:评估标准调整,侧重提高认知障碍的等级认定


上海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是在整合现行的上海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上海市高龄老人医疗护理服务需求评估以及上海市老年护理医院出入院标准的基础上统一制定的。并且,在长护险试点过程中,评估标准逐步完善,于2019年12月修订形成2.0版,即《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试行)2.0版》


评估标准采用自理能力维度和疾病轻重维度两个标准作为评估分值,将长者划分为八个等级,对比前后两个版本,评估标准在评估权重与评估病种上做了相应的优化调整,旨在切实保障真正有需要的长者的照护服务需求。


具体来看,在自理能力维度调整了评估权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权重下降20%,相应地认知能力的评估权重提高了20%;同时,在疾病轻重维度上,首次明确将认知障碍纳入评估病种


3. 结算方式延伸:尝试异地结算,延伸至本市在长三角区域的连锁养老机构


2021年1月,上海市正式出台《关于本市老年人入住长三角区域养老机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延伸结算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护险正式延伸“出沪”,侧重推动上海异地养老工作的发展,借助异地养老资源分担,解决上海养老压力。


政策规定,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本市失能老人,其长护险养老机构照护待遇,可从本市养老机构延伸至其所在的长三角区域连锁养老机构,实现失能老人异地享受长护险待遇,并按照本市长护险养老机构照护待遇结算。这是上海长护险政策“异地通关”的一次先行先试,为上海老人选择异地养老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首批异地结算试点机构:

舒孝(瑞金二路街道瑞福长者照护之家、打浦桥街道长者照护之家)、亲和源(上海亲和源老年公寓)。



° 广州篇


广州长护险政策自2017年8月正式开始实施,于2019年底、2020年底先后做出修订,现已颁布《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3.0版本,侧重扩大政策保障覆盖面,多方面提升其普惠性和可及性,在此基础上对服务体系、筹资机制、评估体系、支付标准进行了深化。


1. 保障范围扩大:参保人群、保障人群同步扩增,全面保障有护理需求的失能人员


参保人群

2020年广州长护险新政对参保人群进行了扩充,在职工参保人员的基础上,实现对全体职工医保、18岁以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重在提升政策的普惠性。


保障对象

广州长护险新政同时实现了保障人群范围的扩增,将保障范围从重度失能人员(即长护3级)增至有护理需求的所有失能人员,具体包括长期失能人员(含长护1级、长护2级、长护3级)、延续护理人员、设备使用人员,强化了政策可及性。


(资料来源:广州市医疗卫生保障局官网)


2. 评估标准制定:基于不同保障对象的本土化评估标准


试点前期(2017年-2020年),广州市长护险评估标准均参照国际标准,即《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现行新政(长护险3.0版)因地制宜,作为保障对象扩增的配套补充,制定了本土化的评估标准,即《广州市失能评估表》、《广州市延续护理评估表》和《广州市设备使用评估表》。


3. 服务体系深化:新增设备使用服务,扩增服务项目,覆盖多元护理需求


首先,从服务类型上,政策在原有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基础上,新增了设备使用服务,旨在满足失能人员多元化的护理需求。与此同时,对各类服务项目进行了补充与完善,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分别扩增至41项、34项,并新增8项设备使用服务项目。


(资料来源:广州市医疗卫生保障局官网)


4. 支付待遇细化:新增设备使用待遇,各类保障对象支付待遇补充


广州长护险支付待遇层面的完善主要是基于参保人群及保障对象的扩增,以及服务体系的深化进行了相对应的细化。新增了设备使用待遇,在原有医疗护理待遇中将医疗护理耗材费纳入支付,同时根据参保类型、护理等级对支付待遇进行了调整与补充。根据现行政策待遇标准,广州长护险仍向居家护理服务以及保障重度失能人员方向倾斜。


(资料来源:广州市医疗卫生保障局官网)


5. 筹资机制完善:筹资渠道多元化,个人缴费+单位缴费+财政补助


政策试点初期(2017年广州长护险1.0版),广州市长护险基金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以定额方式,每年按照130元每人的筹资标准筹集。2019年政策修订,基于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筹集机制改为医保基金划拨方式,个人无需缴纳。


2020年,国家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探索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至此,广州市长护险政策二次修订,在参保人员扩大的基础上,筹资渠道相应拓宽,形成从单一渠道到多元渠道的转变


(资料来源:广州市医疗卫生保障局官网)



° 青岛篇


青岛于2012年开始探索长护险制度,是我国最早建立长护险制度的城市。


2016年,国家出台长护险试点政策,青岛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长护险试点城市之一。


到2018年,经过6年实践,青岛长护险制度进入2.0时代,保障范围、服务体系、筹资渠道逐步优化,基本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护理保障体系。


2021年4月,青岛长护险3.0正式上线,即现行修订后《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对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实现了制度上的统一,侧重加强农村护理需求保障。


(资料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1. 保障范围扩大:参保人群、保障对象逐步扩增,覆盖(半)失能、失智人群


参保人群

青岛长护险政策初期参保对象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及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5年,覆盖到全体城乡参保人,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统一纳入长护险,成为全国首个长护险全覆盖的城市。


保障对象

试点初期,青岛长护险侧重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后逐步扩大服务对象,增加中度失能、重度失智人员。2021年现行政策,考虑到高龄长者的照护需求,提出85岁及以上参保人员《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分小于或等于65分(其他人员需不高于60分)可享受长护险待遇。此外,青岛市长护险设置了“延缓失能失智保障金”,服务对象延伸至轻中度失能失智人员,政策普惠性加强。


2. 服务体系演变:“院护+家护+日护”服务体系,内容上相对侧重医疗照护


服务形式

青岛长护险服务形式自2012年至今有过多次的调整,试点初期仅提供医疗专护与居家医疗护理, 2014年扩展至医疗专护、护理院医疗护理、居家医疗护理和社区巡护。到2018年面向失能人员的服务形式基本延续,名称调整为专护、院护、家护、巡护,同时新增失智人员服务形式,即长期照护、日间照护和短期照护。


2021年长护险新政在原有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调整(院护、家护、日护),保留院护与家护的服务形式,取消专护与巡护服务,但将专护中气切病人的照护纳入了院护的服务范围,并新增日护服务,整体上弱化了医疗护理服务,并在原有机构、居家护理的基础上补充了社区照护服务(即日护),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此外,新政策增加了“辅具租赁”服务保障项目,具体办法尚在研究制定。


服务内容

青岛长护险服务内容侧重医疗护理需求的保障,在服务的覆盖上也存在几个阶段的演变。2012年长护险探索初期(即长护险1.0版)仅提供医疗照护服务费用,到2018年长护险政策修订2.0版面向参保城镇职工给予医疗照护与生活照料双重保障,并于2021年覆盖至参保居民。至此,青岛长护险实现了参保职工与参保居民制度上的统一,面向参保居民的农村护理保险也将成为青岛长护险今后的重点工作。


(资料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3. 支付待遇细化:职工与居民待遇项目统一,待遇水平仍有差异


青岛市各类服务形式长护险支付比例相对稳定,依据参保人员类别区分:职工90%,一档缴费居民80%,二档缴费居民75%(二档居民报销比例较原来提高5%)。


同时,在保障范围扩大与服务体系调整的前提下,政策针对不同参保人群、保障对象及服务形式,对照护服务费和医疗服务费的支付标准做出了细项的规定。


(资料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4. 评估标准补充:参考国际标准评估,补充失智评估标准


青岛市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ADL量表)单一量表进行参保人员失能等级评估。2018年长护险覆盖范围扩大,同步新增了《中文简易智能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量表)》作为失智人员的评估标准。


5. 筹资机制完善:多元筹资渠道,医保基金划拨+财政补贴+个人缴费


2012年试点初期,青岛市采用医保基金划拨+财政补贴的方式筹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2018年起筹资渠道逐步拓宽,增加个人缴费和接受社会捐助


2021年青岛长护险新政中,职工护理保险筹资结构优化,其中医保基金划转比例降低,财政补助标准不变,明确市、区两级财政共担。居民护理保险资金来源更加明确,包括医保基金划拨和财政补贴,个人无需另行缴费。


(资料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小 结


整体来看,各个城市在长护险制度的深化过程中表现出相对一致的发展方向及趋势,强化政策的普惠性与可及性,即保障范围扩大,包括参保人群全覆盖和保障对象的扩增。相应地,长护险评估标准、服务体系、筹资机制等配套保障体系也随之调整与补充,实现了制度的体系化完善。


与此同时,各地政策也有结合城市特征做一些侧重的尝试。例如,上海为借助异地养老资源分担解决本地养老压力,探索推出长护险异地结算模式;广州为满足各类失能人员多元化的护理服务需求,长护险保障对象同步覆盖长期失能人员、延续护理人员、设备使用人员;青岛长护险后期则以解决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发展农村护理保险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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